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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七二章 我把它当朋友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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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路无话,因为还没有下雪,初冬的北方景色并无什么惊艳之处。

哪怕是天高云淡、眼望极阔,对于高壮这个从小便在北方长大的孩子来说,也实在是习以为常。倒是与同车的江山聊天,让高壮有种茅塞顿开之感。

江山是个典型的纨绔,仗着家族的权势,从小便没吃过什么苦。长大后虽不受家中长辈的重视,但与林大公子他们情同手足,一同出来打拼,自是不愁钱财。

吃的是最上等的美食、穿的是名牌满身,而玩的更是声色犬马,极尽奢靡。没有什么可指责的,对于江山、林大公子他们这些含着银匙出生的贵公子,这样的生活就是避世。

与那些真正的“蛀虫”相比,或许他们的生活,就是一种最无害、最低调的方式。当然,很多人都羡慕他们,高壮也是其中之一。

人活一世,远大志向当然要有,可玩犬把鹰、驭马驱车,又何尝不是每一个男人的终极梦想呀?

“林老大马场规模不是很大,打着培育铁蹄马的名头申请下来,连建筑加草场,也不过只有几百亩。不过铁蹄马什么的,只是个名堂,林老大真正要养的是纯血马。”

江山是林大公子不多的铁杆兄弟之一,话说这货也是挨着林老爷子的骂逃出京城来的。抗战时期,江老爷子是林老爷子手下的排长;到了解放战争,林老爷子做到了师长,他也跟着成了其手下主力团的团长。不过,江老爷子过世的早,江家的威势也大不如从前。但不管怎么样,林、江一家,这在京城的那个大圈子中,也是公认的。

老一辈的革命的情谊,传承到小字辈,也丝毫不见褪减。林大公子与江山焦不离孟是从穿开裆裤时便开始的。用江山自己的话就是:“林老大就是我亲哥,若是没有他护着我,我特么读小学时就得让人欺负的早自杀了。”

“对了,大壮兄弟,你有兴趣整几匹马不?我听欣欣说,你有一片山林中的谷地,那可是养马的好处所。以你的本事,估计养出好马来也不成难事,只要能有一匹跑出成绩,那可就比你养猪要强多了。”

“嗯,江哥。听你一说,我还真有点动心。”

开着车的高壮点点头。龙气并不能自生,至少高壮现在还没有找到通过修炼或是其他的法子,能增加龙气的途径。青色精气,由奇禽异兽而来;红色灵气,纳山川林木而生;而紫色祥气,则是人和聚力。

很玄奥,但也很实在。有就是有,没有就是没有。所以现在高壮外放龙气时,每次都是小心翼翼、慎之又慎,用一点就少一点呀。

山川林木,乃自然而生。灵气充溢的福泽洞天,可遇而不可觅;人和聚力,更是顺势而为,当非强求之功。唯有这青色的精气,每遇奇禽异兽,都会有些收获。

那飞龙之血是为如此,此刻还在车中带着“鹰帽”小憩的小白,亦是如此。而世间之兽,以马通灵者居多。自古便常有人说:马,是有灵性的。

高壮想尝试一下,养马是不是亦能增加精气的汲取机会。所以,对于那个大草原上的马场,也更加的期待起来。

数个小时之后,车子抵达了H省的油城,江山建议在这里休息一晚,明天起早赶路,中午前就能抵达林老大的马场了。

连续赶了小一天的路,哪怕是换着开车,可到了宾馆时,大家还是都腰酸背疼的。四人中唯有高壮仍精神烁烁,丝毫有没疲累之感。

这让其他人都很惊奇,江山更是直呼“你小子是个怪物吧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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