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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二四章 白马通灵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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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怕是找来世界上最为苛刻的练马师,这匹白马也绝对称得上“良驹”二字,无论是从速度赛马的角度,还是从障碍、舞步马的角度,甚至是骑乘……

但丁翔却是唯一的例外。

幸运的在最后的关头,以“告别之吻”激活了混血妞的体内灵根,使得他们逃出生天,避免了被血色闪电化为骸骨的下场。

这隐秘的山谷绿洲,在丁翔的眼中,一切都是美妙无比。青青的牧草、清澈的小溪,还有远处繁茂葱郁的树林……就连两侧高耸入云的陡峭峡壁,都让其不由得出了一声由衷的赞叹:好高呀!

这不是废话吗?

地球上的“死地”众多,但这里,却始终没有被现过。哪怕是在监控卫星满天飞,连一辆汽车的行驶都逃不过精准定位的时代,这片山谷,却依然是一片化外之地、安宁之地、避世之地。

可以想像得到,那片诡异的超强磁场所形成的死亡山谷,为这里提供了罕见的遮幕。而围绕着山谷的峰峦叠障,又让其形成了天然的“死角”。

一切都是那样的奇妙。如果非要用现代科学的视角去解读这里,似乎也并有太多的神奇,但冥冥中又像是天意……

老天也不忍见到灵兽之,一代天马被无情陨灭的残酷景象,所以,才为它们安排了这处避难之所吗?

饶是如此,但丁翔还是觉得:白马,并非是纯血天马。哪怕是它仅凭外形,便要比所谓的汗血宝马,要英挺隽拔许多;看其眼神,也似乎要灵动许多。

但也正是如此,丁翔才会笃定:它,不是天马,至少,不是血系纯正的天马。

因为,天马,是天境灵马,它生来便是尊贵而高傲的。它只为修灵者的坐骑,对于普通人,连瞧上一眼都会居高临下、不屑一瞥。

人为万物之灵长,这话倒也没错。可有些歧义的是,这句话里的“人”是指修灵之人。

天马之于灵界大能甚至是飞仙们,当然是尊崇有加,敬拜亲近的。但对于普通人……那根本不是一个位面的不是?

而这匹白马,它对灵力的气息,实在是……太过于信任了,它甚至没有一个“灵者”最基本的戒备心。它的样子,与天马牧场中的那些灵兽们,也没有太多的区别。

说得更直白些,就是它……没有天马那种与生俱来的范儿!《九方经》中所记载的天马,根本就不是这个样子,想要降伏一匹天性高傲的天马,纵是灵界大能,也要费上一番力气。除非是飞仙……只有飞仙级的修灵者,其灵力的浓郁,才能让天马主动的臣服。

“翔,你们不会是……弄错了吧?它这么乖,还特别通人性……快看快看,看它的眼神,它好像能听懂咱们说的话,你说它不是天马,它很不高兴呢!”

俏脸上还挂着一道道污垢的痕迹,沙漠迷彩服上亦是黑尘斑斑,但佩姆科娃却是露出了孩童一般天真的笑容,丝毫不忌的搂着白马修长的细颈,又蹦又跳的,仿佛白马能听懂了她的话,就是世界第八大奇迹一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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