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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三九章 绑架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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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荷兰,飘满郁金香的国度,丁翔连日的奔波,依然收获不大。

并不是弗里斯兰马如塞拉丶法兰西马一样废材,连匹生有天赋灵根的都找不到。恰恰相反,丁翔在海牙的一个马场中,一连现了三匹让他为一之喜的“黑骏马”。

一公两母,全部是不足两岁的马驹子。

弗里斯兰马号称荷兰国宝,亦被称之为世界上最帅的马,“马中大帅哥”。在欧洲的马匹协会中,有时也会为其命名为“比利时黑马”,但它的原产地的确是荷兰北部的弗里西兰省,是荷兰唯一的血统纯种马。有充分的证据显示,这种马是欧洲原始森林马的后裔,具有古老而纯正的血系。

与之相匹配的,弗里斯兰的的智商相当的高,而且忠实而又勤奋、温驯而又活泼。黑色的被毛是它最大的特征,以及很长、很厚的鬣毛和尾毛,还有四肢下部细长而柔软的距毛,都让弗里斯兰的身姿隽硕,风度翩翩,自带一种贵族气质。

这是一种广受人们欢迎的骑乘马,亦是天生的舞蹈家。但很遗憾,丁翔并没有在它们的体内现任何与龙马有关的血系。

根据《九方经》中的记载,龙马曾在天山军马场中被广泛繁育,而龙马最大的特征便是会与灵术产生一种极其奇妙的共鸣,灵根仁质的龙马,甚至会在灵术浴体的时候,生异变:额长独角、肋插双翅、蹄下生云……

这个就有点扯了,话说在华夏古代,人们非常喜欢动不动就会将一些玄奥的事物神化,譬如龙、凤、麒麟等。或许现实中也有与其相似的生物,但它们流传下来的形象,却一定是经过艺术加工的。

有统治阶层愚民、慑民的需要,也有华夏人对未知世界的美好向往。

丁翔当然不会相信会有《九方经》中描述的那种神奇龙马的存在,但通过“灵术共鸣”能够找到龙马血系的线索,却是有相当的可信度。

只可惜,三匹生有灵根的弗里斯兰黑骏马在被丁翔高价买下,并接受了灵术浴体之后,依然没有什么与之前启智其他马匹时不同的反应,也就是说……没有那种“共鸣”的出现。

这让丁翔大为失望,却也证明了,他之前的思路可能有误。龙马血系虽然在丝绸之路时期,大步的向西转移,但欧洲大陆上的马匹,其血统却大多都与龙马无关。

“看来,重点还是应该放在中亚地区的马匹身上。阿拉伯马、阿克哈丶塔克马,还有汗血宝马。”

在乘车去鹿特丹国际机场的路上,丁翔重新捋顺了之前的思维误区,总以为欧洲大陆的马种更为优秀,更有可能是龙马的杂交后代。但现在证明了,这种思路是错误的。再联想到沙俄时期,老毛子用阿克哈丶塔克马杂繁育出了更为高大的顿河战马,丁翔很快的便将目光投向了中亚、投向了中东。

不过,那是后话了。三匹弗里斯兰黑马驹由荷兰当地的马场主负责运输,而丁翔和拉尔夫却是回到了巴黎……回到了波尔多。

“拉尔夫,我感觉咱们上次的葡萄酒买的少了一点。来一趟欧洲,怎么也得给镇上的朋友们带些礼物不是?镇长、治安官、枪店的豪斯大叔,兽医享德林大叔……要送礼物的人真的不少。你呢?莉莉丝和西奥妮她们你不要送吗?”

“我没钱,我现在还欠着你的钱呢!”

拉尔夫翻了个白眼:“我说BOSS,这里又没别人,你想要支找科娃咱就直说,至于绕这么大弯子吗?”

“槽,难道你不想去找你的大屁股妞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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