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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四章 天池渔获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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拉文的来到,当然就是奔着天池里的渔获来的。据他自己说:阿伦给他的任务就是常驻天马牧场。

“丁,我们老板说了,只要你牧场里有什么要卖的,都一定要算我们吉恩乔治一份。”

“哪怕是牧草?”

“……没错,哪怕是牧草。”

槽滴,这简直让人无语。你一个米其林三星餐厅,买牧草干吗?难不成也要自己养牛?但不管怎么样,新落成的牛仔公寓早早的便被拉文占了一套:“丁,这房子钱,你可以和我们老板结算货款时加进去。”

“滚你的蛋吧!”

丁翔笑骂。必须要承认,阿伦还是非常会做生意的,更准确的说是会做人。拉文这么一常驻牧场,还真是什么好事都落不下他了。

在天池渔场里的美味山海鳟还不为其他人所知的时候,老兰斯和两个渔夫每天的渔获都被拉文以空运的方式,送回了纽约。

十几磅的硬头虹鳟、近十磅重的稀有金鳟……丁翔给那艘新买来的“天池一号”渔船配备的拖网,网眼很大。六、七磅的鱼根本就被视为小鱼,不会进网。这若是被那些在海上讨生活的渔夫知道,指不定会骂他什么。

但谁让天池内湖的地理环境得天独厚呢?而且,丁翔还特意的在码头上蹲了两天,遇到体形特别优美的大鱼,就会伸手去试试。

收获不多,只有一条超过十磅的大金鳟,成功被激活了灵根。不知道是不是水生动物的天生不足,这条金鳟的天赋灵根有些微弱,可与俺红那只贱鸟类似,被丁翔加大了灵气输出后,它似乎也……变异了。

暗金系偏红色的背鳞明亮了许多,白色的腹鳞也变成了金黄色,鱼嘴旁还长出了两条长须。当它浮在浅水时,就宛如一条金色的游龙,好看至极。

“五十万,不,一百万。丁,我出一百万美金,把这条鱼让给我。”

想起阿伦那家伙第一次看到“小金”时,激动得语无论次的样子,丁翔现在还觉得有些好笑。灵根被激活后,它就成了灵兽……灵鱼,当然不能转卖。再多的钱,也比不上玉核灵境的秘密不是?这条通灵的金鳟,当然会被留在天池中,成了种鱼。

但阿伦的话,却让丁翔又找到了一条生财之道。这货爱鱼,不仅仅是爱吃,还爱养。金鳟虽然漂亮,可它是冷水鱼种,并不适合在室内养殖。在美帝,或者说在全世界,更为受到追崇的观赏鱼是亚洲锦鲤和“龙鱼”。

锦鲤自不必多说,这玩意就起源于华夏,在大大小小的花鸟鱼虫市场上,甚至是早市大集上,都随处可见。只不过,将锦鲤养得炉火纯青的,却是岛国。不得不说,小鬼子在提纯动物血统方面,真的做的很好。

神户和牛也罢、新泻铭鲤也罢,甚至就连咱们的中华田园犬,也被人家培育成了“秋田”和柴犬“两大名犬。

好吧,别说动物了,就连人……说话岛国人的血统都是脱自于上古先秦的。可数千年后,殃殃大国还不是差一点点便被人给灭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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